关于我市建筑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8/13 16:55:58   文章来源:   浏览量:[]
  
  建筑业是我市的传统产业,也是我市重要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为进一步提高建筑业综合竞争力,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推进我市从建筑业大市向建筑业强市跨越,市建筑业协会会同市政协财经委、市建工局对我市建筑业发展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到外地进行了考察学习。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建筑业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现有建筑施工企业535户,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175户。2015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76.2亿元,在全省仅次于成都,相当于我市能源、机械、化工、医药四大产业总产值之和的1.67倍;实现税收收入19.01亿元,占全市地税收入的22.4%;建筑业增加值59.35亿元,占全市GDP的4.39%;建筑业发展还对相关的20多个上下游产业起到了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 “泸州建工”品牌有较强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泸州建筑队伍覆盖全国各地。建筑业还是我市吸纳农村劳动力最多的行业,现有从业人数超过60万,2015年完成建筑业劳务收入190亿元,是助农增收最大的支柱产业。以泸县为例,全县建筑业从业人员超过20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5,建筑业劳务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60%以上,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
受宏观经济下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业务量大幅度滑坡,呈现断崖式下跌。从132家企业调查统计看,仅有2家企业实现增长,业务量下跌20%以上的占3/4,部分企业甚至到了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目前严峻的形势若再不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我市建筑业今年的目标任务将难以完成,多年在全省排名第二的位置随时都会被其他地区超越,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市建筑业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一是认识严重不到位。多年来,尽管建筑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远远超过机械、化工、能源等支柱产业,但从没有把建筑业作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来扶持发展。建筑业长期以来被忽视,一直缺乏应有的地位。二是工作力度不够,从没有像抓工业、抓招商引资那样来抓建筑业,基本上是任其自生自灭。尤其在目前建筑业面临严峻形势下,政府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比如,很多地方在政府公共项目招投标方面搞地方保护,我们居然还要排斥本地企业;对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缺乏应有的保护;对在外开拓的建筑企业缺乏足够关心、支持;对官司缠身的建筑企业缺乏法律援助;对企业资金紧张问题缺乏融资政策支持,等等。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对建筑业十分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本地企业为了生存发展,已经出现了把注册地外迁的苗头。
(二)本地市场份额被挤占,外地市场份额急剧萎缩。就本市而言,政府投资的大中型项目,多采取EPC、PPP等模式,90%以上的项目被央企、大型国企及外来公司承揽,相当部分公招项目在条件设置时存在“量身定做”嫌疑,众多的本地企业被排斥在外不能入围。在中小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由于资格预审不严,大量外地企业及职业投标人通过围标、串标、挂靠等方式参与竞标(一些小项目竟有上100家公司竞标),排挤本地竞争者,获得中标资格后又将中标项目转卖给其他公司或个人,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在对外开拓中,由于不少地方制定了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政策,设置门槛限制外来企业承揽业务,在“营改增”改革后这种情况更加突出,导致我市建筑企业对外开拓困难重重,市场不断萎缩。
(三)合法权益受侵害,部分企业官司缠身无法正常经营。由于地方保护倾向,建筑企业的权利在外地时有受到侵害,如外地法院来泸州冻结企业资产很容易,而我们到外地寻求当地法院支持则很难。公安部门不愿介入涉及建筑施工企业的违法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对企业合法权益缺乏应有的保护。不少企业法制意识淡薄,内部管理不规范,受三角债、挂靠经营、私刻公章、表见代理等情况造成的诉讼纠纷急剧增加,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据统计,我市35家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就有近10家企业受官司诉讼影响,企业基本账户被冻结,已经不能正常开展投标业务。
(四)资金紧张,缺乏融资政策支持。大多数建筑企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少,缺少不动产抵押,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由于各类保证金、垫资修建、拖欠工程款等原因,占用了建筑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加之信贷支持政策力度不够,企业融资困难,造成企业普遍资金非常紧张,困扰了正常的生产经营。
(五)结构不合理,缺乏市场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具有带动性的龙头企业,组织结构松散、技术含量偏低、多而不强,没有特级企业。二是资质比较单一,主要以房建施工企业为主,同质化竞争严重,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大,拥有市政建设、道路桥梁、水利水电等市场专业资质的少,不能应对市场出现的急剧变化。三是企业人才缺乏。多数企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对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对专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缺乏激励机制。一线施工队伍以农民工为主,缺乏系统的岗前培训。
二、外地值得借鉴的做法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广安市成立了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4名市委常委、4名副市长任副组长,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并在2个区3个园区各建设了一个装配式小区示范点。华蓥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副市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及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的建筑业企业司法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司法援助日常工作,帮助建筑企业维权。
二是着力培育引进大型建筑业。南充、凉山等地出台政策,重奖晋升资质和引进的大型建筑企业。如,南充市政府对新晋升为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晋升为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首次奖励200万元,增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成功的按资质类别每项奖励100万元。凡将总部迁入并注册落户南充市的市外建筑业企业,按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和200万元。凉山州对2016年整体搬迁注册落户到凉山州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凡当年在完成总产值、吸纳州内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标准的,由财政给予连续三年补贴,最高的第一年就达800万元。州内企业在州外创造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由注册地所在县市政府连续三年给予奖励。
三是积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华蓥市政府划出50亩土地用于建筑业总部基地建设,其中22亩土地以每亩50万元(周边地价约为370万/亩)的成本价提供,其余28亩政府无偿提供作为周边配套附属用地。该项目由华蓥市40家建筑企业联合投资,作为建筑企业集中办公地点。
    四是创新招投标方式。广安市对市级财政出资、投资3000万以下的项目,在资格预审的前提下,从建筑企业诚信库中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让本地企业有更多的中标机会。
  三、几点建议
(一)把扶持建筑业发展摆到重要的位置。通过对我市建筑业总产值、上交税收、就业人口、农民增收等方面贡献的综合分析,建筑业应当是我市仅次于酒业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家实行“营改增”后,纳税地点由劳务发生地改为机构注册地,扶持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建议市委、市政府把建筑业摆到我市重要支柱产业的位置,要像抓工业、抓服务业、抓招商引资一样抓建筑业的发展,认真研究解决建筑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为建筑业发展鼓劲撑腰。结合我市的实际,研究制定出台新的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大对建筑业的扶持力度。强化政策的导向作用,完善奖励考评,将各县(区)政府以及市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建筑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重点针对年度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力度、政务环境优化进行细化考核。设立优质工程奖、企业升级奖、财税贡献奖、建筑企业十强奖等奖项,获奖企业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并予以物质奖励。对成绩特别突出企业负责人,优先推荐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完善招投标政策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建议发改委牵头,在不突破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调整完善我市招投标政策,尤其是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抬高门槛,限制本地企业参与工程招投标,让本地骨干企业同央企、国企享受同等政策对待。比如:对本地大的公共项目最好不要打捆招投标,应多搞些单体项目,给本地企业参与竞标的机会;对市级财政出资、投资5000万(或3000万)以下的项目,在资格预审的前提下,直接在建筑企业诚信库中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大的项目招投标时,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人必须到场,遏制挂靠企业、职业投标人的围标、串标、卖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库,将信用评价与工程招投标相挂钩,优先考虑行业信用评价优良,贡献大、实力强以及在承担社会责任、上缴本市地方税收、工程“创优夺杯”等方面成绩显著的企业。
  (三)推动建筑业的转型升级。一是借鉴外地经验,规划建设泸州市建筑业总部基地和泸州现代建筑产业园,作为当前扶持建筑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应尽早明确用地选址,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科学制定入驻政策,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二是鼓励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强,提高核心竞争力。对泸州建工集团抱团发展和江阳建工集团申报特级施工企业资质,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三是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变化,鼓励企业突破单一房建为主体的建筑产业结构,拉长建筑产业链,积极向市政工程、路桥、水利、电力等专业施工领域拓展,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四是创新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着力培养一批企业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一线施工作业人员,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四)实施法律援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筑行业的经济纠纷时有发生,由于地方保护倾向,建筑企业的权利在外地时有受到侵害。对此,要加强建筑业的司法保障工作。借鉴广安市的做法,建议成立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并组建专门的法律援助团队,搭建起建筑业发展的司法服务平台,帮助建筑企业依法维权,协调劳资纠纷,推进企业法制治理。
  (五)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建议政府设立建筑业扶持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政府成立的担保公司也要积极为建筑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凡我市建筑企业市外承接工程,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凭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向我市开户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应予以支持和提供帮助。积极帮助对外开拓的龙头骨干企业实现信用增级,获得信贷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对优质企业提高贷款授信额度,大力推广互保融资、融资租赁等多元化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川公网安备 510521025105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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