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附件: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一览表下载:http://www.lzgjj.gov.cn/display-39998.html
川公网安备 51052102510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