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气象局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泸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2016版)》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及暴雨内涝防治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2013年3月25日发)要求,泸州市气象局和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城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和设计暴雨雨型确定技术导则》联合完成了《泸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2016版)》的编制工作,并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泸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2016版)为: 式中i、q为暴雨强度 t=t1+mt2 t——降雨历时(分钟) t1——地面集水时间(分钟) t2——管网流行时间(分钟) m——折减系数,暗管(明渠)m=1 P——设计重现期(年)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本公式适用区域内,地面集水时间t1(min)的取值为5min,重现期P的取值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GB 50014-2006)执行。 二、本公式主要适用于《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周边地区可参照使用。 三、本公式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原公式同时废止,还未实施的建设项目排水设计需按照新公式进行复核调整。 (联系人:周祥华联系电话:18084941525 桂小波联系电话:13795978293) 泸州市气象局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7日
(单位:mm/min)或
(单位:L/s·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