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金拓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被通报
发布时间:2015/8/20 17:52:36
文章来源:
浏览量:[]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泸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记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泸县建工局、局属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我市建设领域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4]119号)和《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泸住建发[2014]195号)等规定,现将泸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泸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蓝溪谷4#项目,在6月、7月连续两月排名市主城区后十名。
(二)四川金拓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古蔺汇景名苑项目,1月、6月、7月,累计3个月排名古蔺县后2名。
(三)四川金拓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古蔺县双水岸9号楼项目,3月、5月、7月,累计3个月排名古蔺县后2名。
二、处罚决定
依据《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泸住建发[2014]195号),对泸县建筑工程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计扣3分,四川金拓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6分。
受到通报的单位,应当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避免不良行为的再次发生。其他建筑市场主体应以此为鉴,规范行为,恪守诚信,依法经营,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规范与健康发展。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2日